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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现场会在恩施召开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4日作者:湖北律协
全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现场会在恩施召开
——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今年6月30日,省委政法委在恩施召开了全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现场会。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印发了《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湖北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办法》(试行)、《湖北省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参观了恩施市屯堡乡枝山村、沐抚办事处营上村、州中级法院;观看了专题片;恩施州委州政府、恩施市委市政府、鄂州市委市政府、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分别在会上介绍了经验。省司法厅张正军副厅长代表省司法厅作了表态发言。
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寄予切期望。省委书记李鸿忠批示指出:“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是贯彻落实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深化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改革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积极探索,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湖北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探索、总结经验、创新举措,把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提升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水平,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批示指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是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工作保障,营造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逐渐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法治习惯。”
张昌尔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的重要意义。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是落实中央部署的湖北行动,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的重要创新,是落实中央部署的湖北探索;是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具体抓手,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是打造平安法治湖北建设品牌的现实需要,力争在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上走在全国前列。
他强调,要准确把握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的关键问题。重点抓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网格化管理这两项基础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分清矛盾的阶段和类别,让律师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都充分发挥作用,全流程、全方位参与,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三道防线构建好。坚持有投入、有保障,对律师的服务给予一定的补贴,有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工作关系,也体现了对律师劳动价值的尊重。坚持不越位、不缺位,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要秉持客观中立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做到参与但不越位。
他要求,要全力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这项工作于6月底前形成工作制度,7月开始在全省推开,迅速形成规模效应,年底前在全省城乡实现全覆盖,变恩施经验为湖北品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从案件选择、律师阅卷、介绍案情、尊重律师意见、工作保障等方面明确职能职责;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要加强律师队伍的服务管理,进一步明确选任标准,建立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技能的培训制度。